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诚信保证

诚信服务承诺: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,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、提高中介服务水平,我们向社会郑重承诺:


一、发布真实房源信息。

所发房源真实存在、真实租售、真实图片、真实报价;接受委托后,及时查询房屋抵押、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况,并如实告知购房人。


二、从业人员实名服务。

从业人员在服务中佩戴印有本人照片的工作牌,工作牌标明从业人员姓名、机构名称、职业资格等信息。


三、服务项目明码标价。

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服务项目、服务内容、收费标准,不强制提供代办服务,不捆绑收费、额外收费。


四、不侵占挪用交易资金。

不在监管账户外代收代付交易资金,不侵占、挪用交易资金。


五、不哄抬房价。

不捏造散布虚假市场信息,不制造市场紧张气氛,不误导市场预期。


六、不炒买炒卖房地产。

不低进高出赚取差价,不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;从业人员买卖或租赁房屋要向交易当事人披露职业身份。


七、不违规提供金融服务。

不从事、不参与、不协助开展违法违规的房地产金融业务。


八、不泄露客户信息。

保守客户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。


九、及时处理投诉纠纷。

公布投诉渠道,及时处理客户投诉,公平妥善解决客户与从业人员的纠纷。


十、营造行业良好环境。

不为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服务,不聘用因不良行为从业人员,不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操守,积极承担社会责任。

 

 

践行《房地产中介诚信服务承诺》保证书


我们向社会郑重作出了《融易诚信服务承诺》(以下称《承诺》),为切实践行《承诺》,我们保证做到:

一、于2016年8月30日前,将《承诺》发布在融易找房网站首页的醒目位置,并张贴在本公司所有经营场所(包括门店)的醒目位置,以接受社会监督。

二、对公司所有从业人员进行《承诺》宣讲,将其执行《承诺》情况列入业绩考核中,并监督其执行。

三、本公司及本公司从业人员如有违反《承诺》,将自愿接受房地产经纪协会和相关房产部门的检查。

东莞市融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

2016年6月16日